时间:2018-11-16
根据四川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确定2017年度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的通知》(川旅通知[2018]60号)的标准,现将四川锦江宾馆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企业负责人在本公司担任相应职务期间应得税前薪酬情况公告如下:
四川锦江宾馆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7年度薪酬情况
备注:上表披露薪酬信息为我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7年度全部应发税前薪酬。其中,第(1)项由四川旅游发展集团核定,报省国资委备案同意后执行。